甘肃省会宁县人民法院

预拘留公告

为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现对王小鹏、杨国辉等5名拒不按财产报告令申报财产、拒不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且长期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公告,再次敦促上述5名被执行人于2025年11月10日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实施司法拘留。对构成犯罪的,将追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一、被执行人:王小鹏,男,汉族,2001年7月6日出生,住甘肃省会宁县太平店镇万坪村上老社51号,身份证号62042220010706XXXX。未履行(2024)甘0422执1884号案件执行款50000元及利息,执行费650元。

二、被执行人:杨国辉,男,汉族,1985年6月21日出生,住甘肃省会宁县老君坡乡谢岔村榆湾社42号,身份证号62042219850621XXXX。未履行(2025)甘0422执1314号案件执行款15000元,案件受理费88元及执行费125元;(2025)甘0422执1253号案件实行款13000元,案件受理费63元及执行费95元。

三、被执行人:侯振斌,男,汉族,1989年4月11日出生,住甘肃省会宁县老君坡乡张川村阳坡社11号,身份证号62042219890411XXXX。未履行(2025)甘0422执976号案件执行款15000元,案件受理费204元及执行费128元。

四、被执行人:殷琳乔,男,汉族,1987年9月4日出生,住甘肃省会宁县老君坡乡谢岔村中庄社14号,身份证号62042219870904XXXX。未履行(2024)甘0422执1745号案件执行款20000元,执行费470元。

五、被执行人:牛国兵,男,汉族,1988年8月28日出生,住甘肃省会宁县翟家所乡高咀村康湾社,身份证号
62042219880828XXXX。未履行(2024)甘0422执1890号案件执行款4764元,案件受理费50元及执行费50元。

特此公告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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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会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