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对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因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并堵塞城镇排水设施,且未按期完成整改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13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黄埔区水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埔水行罚〔2025〕31号),黄埔区水务局于2025年7月29日对该公司破坏排水设施一案立案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在挞洲围安置区周边道路工程施工期间,存在损毁及堵塞长江路排水设施的行为,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二)项的规定。

在黄埔区水务局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埔水责改〔2025〕53号)后,该公司未在整改期限内完全修复被破坏的排水设施,未能履行其应尽的整改义务。

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六条,黄埔区水务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埔水行罚〔2025〕31号),处以罚款人民币13万元,并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逾期未完成整改或造成严重后果,将可能面临更严厉的法律责任。处罚决定已于2025年11月5日正式生效。

公开资料显示,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成立于1986-02-13,法定代表人为谭国辉,注册资本为3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000190327206L,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翠瑜街7号701、702室,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是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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