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我市3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公告

经核查,吉林市神行物流有限公司、吉林市朋信运输有限公司、吉林市亿龙运输有限公司已不再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中关于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5辆以上的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条件。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再具备开业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由原许可机关撤销其经营许可。因此,我局决定依法撤销上述3户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已取得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其名下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特此公告。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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