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亿加元,在温哥华买一栋豪宅是绰绰有余的。

但赖昌星用这笔钱,给自己买的,却是一座长达十二年的监牢。

故事得从1999年那个夏天说起。

一架从香港起飞的飞机,载着赖昌星和他的家人,降落在了加拿大温哥华。

对外,他是个来考察投资环境的富商;实际上,他是个刚刚甩掉国内天罗地网的逃犯。

他以为自己踏上的是自由的土地,脚下踩着的,却是通往另一座牢笼的入口。

要说清他为什么会落到这步田地,就得把时间拨回到九十年代的厦门。

那个时候,你要是在厦门地面上提“赖昌星”三个字,那可是响当当的名号。

谁能想到,这个连小学文凭都没有的福建晋江农民,能把整个东南沿海的地下生意搅得天翻地覆。

他早年偷渡去香港混过,八十年代又顶着“港商”的帽子回乡,这身份让他干什么都方便。

1994年,他成立了远华集团。

这公司从开张第一天起,走的就不是正道。

赖昌星这人,做正经生意可能不是把好手,但他太懂人了,尤其懂那些有权的人心里想要什么。

他在厦门湖里区盖了一栋七层小楼,外面看着普普通通,里面却别有洞天。

这地方,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红楼”。

红楼里有什么?

山珍海味只是开胃小菜,真正厉害的是它能满足你的一切欲望。

不管你是谁,官多大,只要进了红楼,赖昌星就能把你伺候得舒舒服服,让你离不开他。

他就用这座楼,把海关、公安、政府里的一大批人,都拉到自己船上。

人脉网织好了,他的走私生意就跟开了闸的洪水一样,挡都挡不住。

香烟、汽车、成品油,一船一船地往国内拉,就是不用交一分钱的税。

当时算了一笔账,吓死人,案子牵扯的金额高达五百多亿人民币,国家损失的税款就有三百亿。

那几年,厦门的街头经常能看到远华集团几百辆奔驰、宝马排成的车队,那就是赖昌星在向所有人炫耀:在厦门,我说了算。

可这种靠喂饱别人建立起来的王国,根基是虚的。

1999年4月20日,一封写了74页的举报信,直接送到了北京。

高层震怒,立马成立了“4·20”专案组。

赖昌星这人精明得很,风声不对,他第一个就感觉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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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边烧文件、毁证据,一边盘算着怎么跑路。

等到通缉令发下来的时候,他人已经在太平洋对岸的加拿大,呼吸着“自由”的空气了。

刚到温哥华那会儿,赖昌星的日子过得确实像个富豪。

他眼都不眨地花了一百三十万加元,在富人区买下一栋带大花园的豪宅。

他还注册了两家公司,想把自己包装成一个正儿八经的投资移民。

他觉得,自己有的是钱,加拿大的法律又讲“人权”,应该能保他下半辈子平安无事。

他算盘打得响,但现实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

他最大的依仗——钱,反倒成了捆住他的第一道绳索。

为了不被送回国,他一落地就高调申请“难民身份”,说自己回去会受到不公平对待。

这么一搞,他等于主动把自己放到了加拿大移民局和司法部的显微镜底下,一举一动都有人盯着。

2000年,他的旅游签证到期,赖昌星和老婆曾明娜立刻被加拿大警察抓了,理由是“非法滞留”。

从那天起,他的人生就从厦门那个呼风唤雨的“地下皇帝”,变成了一堆法律文件里的一个案宗编号。

一场长达十二年的官司,就这么开打了。

他住着豪宅,但活得跟坐牢没两样。

出门活动范围受限,还得按时去移民局报到,跟警察局的线人差不多。

家里的电话二十四小时被监听,想搬个家都得打报告申请。

温哥华的风景再好,对他来说,也就是窗户外面的一幅画。

更要命的是,钱也没了。

随着中国和加拿大司法合作越来越紧密,他带出去的那些钱,被一点点地冻结、查封。

他后来跟记者哭穷,说自己没钱了,得靠朋友接济过日子

这话不全是装的,他的生活确实是从云端掉到了泥里,从大豪宅搬到了普通公寓,以前花钱如流水,后来买根葱都得算计。

他在法律上更是走进了死胡同。

他花大价钱请了一拨又一拨的顶尖律师,用加拿大法律里的“人权”条款翻来覆去地辩护。

可案子的性质摆在那儿,2005年,加拿大最高法院最终裁定,他不是难民,因为他涉嫌的是严重的经济犯罪。

法律的天平,从没真正偏向过他。

这座用钱堆起来的“黄金监牢”,不光困住了他的身子,更磨垮了他的心气。

在厦门,他一句话能办成的事,在温哥华的法庭上,他磨破了嘴皮子也没用。

如果说官司是外患,那家庭的散伙就是内忧。

他跑路的时候,把家人都带上了,本想一起享福,结果是拖着他们一起受罪。

在加拿大,他还有两个“家”。

一边是跟他生了三个孩子的原配老婆曾明娜,另一边是给他生了个儿子的情人蔡玲玲。

案发后,蔡玲玲也跑到了加拿大。

赖昌星就在这两个女人之间来回跑,想维持着以前那种左拥右抱的体面。

可他自己都自身难保了,哪还有什么体面可言。

2005年,眼看着官司没完没了,日子一天比一天绝望,曾明娜跟他提了离婚。

她带着三个孩子回了中国,配合调查,换取安宁的生活。

这个决定,等于宣告了赖昌星家庭帝国的彻底崩盘。

那个陪他享尽荣华的女人,最终选择和他犯下的罪切割。

这一大家子人,后来的日子都过得不容易。

曾明娜回到厦门,在街边摆摊卖海鲜,从阔太太变成了市井里的“明姐”,据说后来还在网上直播卖茶叶,日子过得紧巴巴。

他的三个孩子,也都改了名,活在父亲的阴影里。

大儿子在北京搞金融,连自己真实姓名都不敢用。

另外两个孩子,更是消失在了人们的视线中。

情人和私生子留在了加拿大,住处的信箱常年塞满了旧报纸,门上贴着“不许拍照”的条子,像是要和过去的一切划清界限。

2011年7月23日,一架特殊的航班降落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逃了十二年的赖昌星,被押解回国。

走出机舱时,他脸上已经没了当年的飞扬跋扈,只剩下一种听天由命的疲惫。

为了能把他引渡回来,中国方面作出了不判他死刑的承诺。

一年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赖昌星因走私和行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现在,赖昌星正在福建的监狱里,每天学点手艺,看看报纸。

他一手打造的那个帝国,早就成了过眼云烟。

那座臭名昭著的红楼,在2012年被推平,地也收归国有了。

他在温哥华的那栋豪宅,因为常年没人住,墙皮剥落,院子里的野草长得比人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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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案加拿大最高法院裁决书 (Minister of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v. Lai, [2005] 1 S.C.R. 825, 2005 SCC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