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能源信用公示栏获悉,11月3日,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景德镇发电厂(下称“国家电投景德镇发电厂”)收到罚单,其处罚类别为“罚款”,处罚事由是“不遵守电力市场运行规则”,处罚机关为华中能源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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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监能罚决字〔2025〕39号内容显示,国家电投景德镇发电厂的失信行为事项为:发电厂并网、电网互联不遵守有关规章、规则。其失信行为处罚标准是:由电力监管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对此,华中能源监管局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和《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国家电投景德镇发电厂不遵守电力市场运行规则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肆拾陆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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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景德镇发电厂成立于2011年,负责人吴凯,其母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亦成立于2011年,法定代表人吕峰,注册资本285793.9357万元人民币,大股东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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