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11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咸阳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被罚款38万元。同时,苏宏福(时任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张阳(时任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杜鹏(时任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经理)、常悦洋(时任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副经理)因贷款“三查”不到位,均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咸金罚决字〔2025〕7号

贷款“三查”不到位

罚款38万元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2

苏宏福(时任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

警告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3

张阳(时任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

警告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4

杜鹏(时任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经理)

警告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5

常悦洋(时任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副经理)

警告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