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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更好借用社会之力,维护法律权威,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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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2025)豫0902执4583号

执行标的:433875元

被执行人:翟增帅

身份证号码:410901199211182311

住址: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岳村乡053号

悬赏条件: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翟增帅具体下落,并经核查属实查找到的,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给予人民币2000元奖励。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名下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真实有效(已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经我院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给予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5%作为奖励。

举报电话:

(吴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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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2025)豫0902执4583号

执行标的:433875元

被执行人:翟秋磊

身份证号码:410901199208042342

住址: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岳村乡053号

悬赏条件: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翟秋磊具体下落,并经核查属实查找到的,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给予人民币2000元奖励。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名下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真实有效(已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经我院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给予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5%作为奖励。

举报电话:

(吴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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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数丨2644

供稿丨执行局 刘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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