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通告〔2025〕5号

根据《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74号)规定,按照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我厅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决定对《关于印发山西省规模化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等4个文件予以废止。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8月27日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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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