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邓州法院:巡回审理继子女赡养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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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法官走进刘集镇王赵坡村党群服务中心,以巡回审判方式公开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

张大爷于1993年前后开始与被告的母亲杨某共同生活并抚养继子女。杨某去世后,张大爷独自生活。现因年事已高、收入微薄,张大爷提起诉讼,要求继子女承担赡养义务。邓州法院受理案件后,将庭审现场“搬”到村民家门口,并联合代表委员、村干部组织调解。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向张大爷支付赡养费,并分担日后的医疗费用。图为法官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沟通。

朱小旭 文鹏 摄

(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