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杜雪迎)11月8日消息,一名50多岁男子因性侵故交的女儿,并致其自杀身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当天,韩国大法院第一庭驳回了因涉嫌强奸致伤、侮辱死者名誉等罪名被起诉的A某的上诉,维持二审原判。
A某涉嫌于2021年11月以“教驾驶”为由,将20多岁的女性B某(受害者)诱骗至自己的车辆和办公室,多次实施性侵。
B某在遭受性侵后,认知能力退化至4—5岁儿童水平,患上精神障碍,并于2023年8月留下记录受害事实的遗书后自杀身亡。
据检方透露,A某作为保险规划师,曾帮助B某一家处理交通事故,双方因此建立了17年的深厚关系。B某及其家人对A某非常信任并依赖,而A某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实施了犯罪。
在B某死亡后,A某还在当地社交圈中散布谣言,称是B某先主动靠近,其因良心不安而拒绝。他还称受害者平时因家庭暴力而痛苦。
一审时,法院认为被告性侵了视他为亲叔叔一样的受害者,并在事后为掩盖罪行侮辱死者名誉,犯罪性质极其恶劣,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A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并始终否认犯罪事实,但二审法院采纳了检方“量刑过轻”的抗诉意见,加重了刑罚。法院表示,被告对信任自己的受害者犯下罪行,事后毫无悔意,反而推卸责任、否认罪行,原判量刑过轻,改判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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