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

是不可逾越的安全红线

任何试图用“小聪明”规避法律的行为

终将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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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济宁公安交警持续

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全面布控、严查严管

绝不放过一个“侥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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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一

2025年11月6日,在济宁市任城区海关路与科苑路西侧,当事人驾驶鲁H5****普通二轮摩托车,被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任城区勤务大队洸河中队民警现场查处,经对驾驶人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检测,其检测结果为11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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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二

2025年10月16日, 当事人驾驶 车牌号为鲁HY****的小型汽车行驶至济宁市荷花路与渔皇路南200米处时,被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北湖区勤务大队滨湖中队民警现场查处, 后经检测,体内血液含量是122毫克/每百毫升,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当事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给予当事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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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酒驾,可能毁掉一生幸福

让我们共同维护道路安全

对酒驾说“不”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来源:济宁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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