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南监管分局(以下简称 “黔南金融监管分局”)公开行政处罚信息,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瓮安支公司(以下简称 “瓮安支公司”)及该公司 3 名时任责任人因违法违规行为,分别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款金额达 20.8 万元。
根据黔南金融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黔南金罚决字〔2025〕23-26 号),瓮安支公司存在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黔南金融监管分局对其作出 “罚款 12 万元” 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黔南金罚决字〔2025〕23 号。
同时,3 名时任瓮安支公司相关人员因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也被分别追责:时任车商客户经理王宁,被给予 “警告并罚款 4 万元” 的行政处罚,文号为黔南金罚决字〔2025〕24 号;时任代理人王昱婷,被给予 “警告并罚款 0.8 万元” 的行政处罚,文号为黔南金罚决字〔2025〕25 号;时任经理费涛,被给予 “警告并罚款 4 万元” 的行政处罚,文号为黔南金罚决字〔2025〕2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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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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