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刚毕业的小孟与一家茶饮公司签订了非全日制用工协议。协议约定,工作时间为每天4小时,每周工作5天,按40元/小时支付报酬。本月初,小孟在工作时发生事故受伤。他向公司提出申请工伤认定,但公司却说,非全日制用工,即便认定工伤了也没有工伤待遇,这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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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思源

资料: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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