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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赵退休后经人介绍与李女士相识。谈婚论嫁时,他给予对方12万元现金和一条金项链作为 彩礼 。然而,双方尚未领取结婚证,李女士便以性格不合为由提出分手,并拒绝返还财物,称其为“自愿赠与”。

因为此笔款项为口头约定 彩礼 ,老赵想要回但担心无法证明。律师指出: 彩礼 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即使没有书面证据,结合谈婚论嫁的背景、支付时间、金额及当地习俗,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被认定为 彩礼 。鉴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老赵有权要求李女士返还相应 彩礼 。

来 源:@北京时间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小编:路小畅 审 核 :舒克 监制 :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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