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久食品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防护装备器材未保障完好违反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2025年10月22日,德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对山东德久食品有限公司做出鲁德应急罚〔2025〕20号行政处罚决定,对其罚款0.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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