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代的一场“赛脚会”上,女子们坐在门帘后,将双足伸出,任人观赏、品评,所选出的优胜者“引为莫大之荣幸”。
这个看似荒诞的场景,是缠足时代的缩影。为何缠足这一极致的身体痛苦,能演变为全民追捧的风尚?“三寸金莲”到底遮蔽了多少历史真相?
“长城砖”系列有三部作品谈及“缠足”,几位历史学家也给出了各自的解读:
《情为何物》告诉我们,女子缠足这一全民性的审美风尚,其实是男权社会中性别压迫的极致体现;
《清人社会生活》则指出缠足是社会地位的表现,一双脚甚至可以反映出女子的社会阶层;
《跛足帝国》看到了一个民族在历史关键时刻的自我束缚,终至在时代变革中“裹足不前”。
本文内容摘选自以上三部史学经典,将带您看清其背后的人心、社会与国运。
《情为何物》
缠足对于女性的悲剧性远不止是肉体的痛苦,在这种肉体折磨的深层是女性在审美上自我意识的毁灭。……我们完全可以说,缠足风俗是女性作为附庸存在的明确标志,是男尊女卑观念的登峰造极之作。
——吴存存
将女性的双脚自幼加以缠束,形成弓足,脚长减至三四寸甚至两寸,举步摇摇曳曳,出入需人扶持,而整个社会以此为女性美的首要条件,人人痴迷,世世相传,“举世之人皆沿习成风,家家裹足,似足不小,不可以为人,不可以为妇女者”,是明清两代性爱风气中又一非常值得注意的现象。……
在明清两代,男性视三寸金莲为女性之至美,以至“五尺童子,咸知艳羡”,三寸金莲也由此被视为女性最突出的性特征,因而被女性隐秘地保护在及地长裙之下而不敢外露,同时也就成为男性偷窥和性骚扰的目标。
诗人们狂热地赞美小脚;以玩弄金莲和弓鞋为风流;舞台上的戏旦惟妙惟肖地模仿小脚;各种小说笔记里无处不能看到关于小脚的描写。一个女人金莲的大小,关系着她身价的高低,也在相当程度上决定着她婚姻的幸福与否。在明清两代,崇拜金莲堪称是举世皆靡。……
清 《燕寝怡情》(第8帧)
当时缠足与女子的身份地位的关系是很耐人寻味的。贵族和大户人家女子婢仆成群,日常不需参加劳动,缠足既符合社会的审美倾向,也不至于给自己的生活带来太多的不便,她们当然就最为讲究缠足。
但把缠足视为美和高贵的社会意识亦使小户人家需要参加劳动的女子深受其苦,为了提高自己的社会形象,她们心甘情愿地承受着肉体上的痛苦和不便。
由此观之,她们是时代畸形审美趣味的盲从者,但从实际的角度看,缠足与否也常是决定她们的终身大事的重要因素之一。这样的缠足者人数最多,也是受苦最深的真正的牺牲品。……
这就是社会风气的力量,缠足女子的生理痛苦被心理上的自豪感弥补了,而大脚女子生理上的健全却被精神上的自卑压倒了。……
缠足时代,女子的小脚被视为女子身上的隐秘部位而深藏不露,通常不能为丈夫之外的异性窥见。小脚被异性触摸,往往意味着一种性的接触,因此一些重视贞节的女子会因小脚被男人看到而羞愧不已,甚至有因小脚被摸而感到贞节被玷污以致自杀的事例。
清 《燕寝怡情》(第9帧)
明清时期的女子为什么要缠足?也许绝大多数的现代人都会感到困惑。
从理论上说,缠足应属男性中心社会的一种极端形态,它的根本目的在于使女性幽闭深闺,更彻底地为男性所私有,更完美地保持贞操,是男性中心社会制服女性的一种残忍手段。但具体到实际的社会生活中,促使广大女性自觉自愿地参与缠足则并非僵硬的说教所能实现的。
事实上,明清两代不但男性欣赏或要求女子缠足,女性本身对缠足亦趋之若鹜,心甘情愿地忍受肉体上的痛苦。应该说,审美与性爱正是缠足风气潜在的巨大推动力,它们驱使着女性付出痛苦的代价而无怨言,并一代一代地传下去。……
缠足时代的人们对于缠足的社会学内蕴有着明确的认识,当时的很多家训、闺范之类的著作都强调缠足对于约束女子行动、维护女性贞操的重要意义。……《女儿经》于此说得非常明白:
为甚事裹了足,不是好看如弓曲,恐他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
缠足女子行动不便,当然也就无法在社会上抛头露面而只能静处深闺。……
清 吴嘉猷《仕女册》(其一)
男性中心社会在限制、约束女性的同时,它的另一种努力便是人为地强调男女两性的区别,强调女性的柔弱,应该说这也是社会提倡女子缠足的潜在动力。
明清两代处于中国封建社会的末期,也是中国男性中心意识登峰造极的时期,传统的男女有别、授受不亲等观念似乎不足以满足这个时期狂热的压抑女性、贞操至上的要求,它还需寻求这种观念明确的外化形式。而缠足风俗实际上就可以被视为这种努力的最惊心动魄的尝试,其对于强化男女有别观念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明清时期对女性小脚的爱好就与前代仅仅视之为女性美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同,它经常是被作为女性区别于男性的标志来歌颂的,此举被赋予了具有性别意义的非同寻常的社会学内蕴。我们必须注意的是,这种判别男女性别的首要标志不是自然的而是人为的,因而它也特别具有反思的价值。
清末爱莲居士道:“妇女必须缠足,否则强壮如男子,为丈夫者不能制服也。”这句听起来十分无耻的话,恬然地说出了男性中心社会要求女性缠足的根本动机。
人为地弱化女性,以非自然的极端形式强调男女两性在社会生活中的不平等,其性质其实与古代法律将罪犯黥面以将其区别于一般平民,从而限制他的活动,引起世人歧视的行为没有什么区别。
从这方面的意义上说,缠足可以说是一种非常典型的性别压迫的标志。要了解中国封建社会男权膨胀、女权萎缩在明清时期曾达到怎样的地步,缠足风俗可以说是一幅最生动也最能说明问题的插图。……
清 吴嘉猷《仕女册》(其一)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正如统治者的思想往往也会是当时社会的统治思想一样,在男性中心社会,尤其是处于男权极度膨胀的状况下,男性的审美趣味因此也成了当时女人的审美趣味。她们绝大多数人意识不到缠足所蕴含的性别压迫,而是随波逐流地也把缠足视为女性美之极致。
为了这种美的标准,她们心甘情愿地接受肉体上的痛苦折磨,也心甘情愿地放弃自己的行动自由,所谓“小脚一双,眼泪一缸”,并不完全是出于被迫,她们更多地把它看成为美而做的牺牲。
但是我们不能不说女性在审美上的屈从是由两性不平等的性地位造成的,屈从的性地位也导致了女性在审美意识上的屈从,使其成为男性意识的附庸,取悦男性是当时女性在审美上响应男性趣味的最深层的因素。
因此,缠足对于女性的悲剧性远不止是肉体的痛苦,在这种肉体折磨的深层是女性在审美上自我意识的毁灭。
清 吴嘉猷《仕女册》(其一)
如果说,明清时期普遍的节烈风气是女性在思想道德观念上对男性的屈从,从而导致了女性个人生活的巨大牺牲,那么,缠足风气则是女性在审美意识上对男性的屈从,从而导致了自我从肉体到审美的巨大牺牲。
在男尊女卑被视为天经地义的社会里,女性不是作为普通意义上的人存在的,她在肉体上是男人的私有财产,在思想、道德和审美的标准上,也失去了自我而以男性的标准为标准,她们以自己的生存有利于男性为荣事,为终极目标。
我们完全可以说,缠足风俗是女性作为附庸存在的明确标志,是男尊女卑观念的登峰造极之作;然而其深刻的悲剧意义,却在社会风气的裹挟下为大众所忽略和漠视。
以上文字摘自第四章“女子缠足的流行与金莲崇拜”。
因篇幅限制,内容有所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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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为何物:
明清两代的性别、情感与社会风气研究》
作者:吴存存
出版社:天津人民出版社
出品方:长城砖
出版时间:2025年7月
《清人社会生活》
在清代缠足是上层社会女子的修饰和标志,天足则是下层社会女子的本色和标志。缠足分出社会地位,缠足者就是大家闺秀,即使原本不在这个范畴的人,缠足后也有可能进入这个行列。
——冯尔康、常建华
汉人女子缠足,是世界历史上的怪现象,如果说它出现于五代南唐宫廷,那么历经两宋,至元明业已流行。据明人徐祯卿记载,洪武朝南京街头出现漫画。画面是一赤足妇女怀抱西瓜,为洪武帝所见,气愤地寻找作画人,没找到,就把一街人都杀了,原因是他认为这幅画讽刺了他的马皇后:怀抱西瓜是说她为淮西妇人,赤足表示她是大脚,整幅画意为大脚的淮西妇人不足以母仪天下。这个故事的真实与否我们不去考证,但反映了在明人的观念里,鄙视天足,贵重小脚,可见缠足的盛行。
清朝继续了这一情形,只是在清初的二三十年里稍有不同。满洲妇女不缠足,……崇德三年(1638)清太宗下令,禁止臣民穿明人衣服及妇女“束发裹足”,既反对汉人缠足,也是保持满族女子的天足。终清之世,满族妇人不裹脚,在当时观念中也即不修饰脚,所以有“修头不修脚”之说。汉族女子则又是一番情景,顺治二年(1645)下令,自此以后,满汉人所生女子不得缠足。
康熙三年(1664)重申禁条,规定:若康熙元年以后所生女子违法裹足,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议处;兵民之家,则交付刑部责四十板,流徙;十家长不行稽查,枷号一个月,责四十板;该管督抚以下文职官员有疏忽失于觉察者,听吏、兵二部议处。如此严格地禁止裹足,与“留头不留发”的严令几乎相同了。但它与汉人士大夫思想和民情严重不合,礼部员外郎王士禛条上八事,请“宽民间女子裹足之禁”为内容之一,礼部尚书黄机同意他的观点,将这一条及另一条请复八股的内容转呈。……由于禁缠足令难以推行,政府于康熙七年松弛了这项禁令。……
明 仇英《汉宫春晓图》(局部)
缠足的方法,是在女孩四五岁时,就用布条将脚裹紧,使脚不能长大,到六七岁已缠成型,脚便不能再长大了。有的地方做父母的开始可怜女儿,到六七岁再裹,孩子疼痛号哭,父母又非要把脚裹小,就打骂女儿。缠足生生使脚骨趾不能生长和变形,对于女子是绝大的痛苦。
父母摧残女儿,强迫缠足,在今天看来丧失天良,在清代社会则认为是合乎情理的,几乎整个社会也都这样认识。那时女子若是天足,“母以为耻,夫以为辱,甚至亲串里党,传为笑谈,女子低颜,自觉形秽”。父母要女儿缠足,丈夫要求妻子小脚,是因为社会舆论耻笑大脚,缠足成了女子的道德标准。
而缠足在社会上层家庭尤为流行,在下层则流行程度较弱的事实表明,不同阶层的人对缠足有不同的看法,社会上层尤其欣赏它,更有甚者,有的地方不许低层社会妇女缠脚,所谓“下等之家女子缠足则诟厉之,以为良贱之别”。因此,一方面社会要求女子缠足,另一方面又不许下层社会女子实现这一要求,这是为区别女子良贱不同的社会地位。
从这里我们深切理解到,在清代缠足是上层社会女子的修饰和标志,天足则是下层社会女子的本色和标志。缠足分出社会地位,缠足者就是大家闺秀,即使原本不在这个范畴的人,缠足后也有可能进入这个行列。
在清代,男方娶妻要问女子是弓足还是天足,上流社会的男子不接受天足的女子,这样的女子就进入不了上流社会。这是以弓足为有妇德,才配得上上流社会的丈夫。……
明 仇英《汉宫春晓图》(局部)
当时男子要求女子缠足一方面是为着利于玩弄女性。他们认为女子缠过足,走起路来步子小且慢,表现了女子的端庄文静,还显得轻盈飘洒,姿态优美,如同赵飞燕那样轻巧,也如同古诗所云“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他们或看小脚女人打秋千、骑马、雪中行走,别具姿态,以为奇趣。再则小脚妇人,行动不便,男人看了易生出怜惜之心,以为增加情欲,小脚脚背弓起,多肉,清人有爱摩抚它的陋癖,以为玩乐。清人以脚越小越美,号称“三寸金莲”,而且欣赏瘦尖型的,不喜肥胖。
在山东农村,每有“瘦削端正”“不足三寸”的金莲。在直隶宣化还出现“小脚会”,每年五月十三日城隍庙会时,演出戏曲杂技,男人往游的众多,在庙前数里长街上,不逛庙会的女子或去后返回的女子,端坐在大门前,五六个人一伙,十几个人一群,各穿新鞋,一天还要换几双,令过往游人观看,品论一番,被称赞为纤美的小脚妇人,自己以为荣誉,家庭以为增光。
明 仇英《汉宫春晓图》(局部)
崇拜小脚的同时,舆论批评大脚,方苞说他在雨天里见农妇光着脚干活,“形骸若鸟兽”,体现了他对天足女子的鄙薄。男子以弓足为美,是把女子当作玩物,即弓足更便于其欣赏、玩弄。
小脚是人为地破坏正常生理发育,是一种病态,可见崇尚弓足的清朝人具有的是一种病态审美观,实际是把丑恶当作美丽,所以它不是美学,是对美学的糟蹋。
缠脚是中国历史上女子的奇耻大辱,也是中华民族的耻辱,可是在清代,还要以弓足、天足区分贵贱,竟然把对女子的迫害变成为一部分女子的“权利”和美德,事情的颠倒竟至于此!
以上文字摘自第九章“人口与社会”。
因篇幅限制,内容有所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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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人社会生活》
作者:冯尔康、常建华
出版社:天津人民出版社
出品方:长城砖
出版时间:2024年6月
《跛足帝国》
作为这种“上锁的脚”的精神背景的“固闭”的心,是中国近代化进程的巨大障碍。……在19世纪国际竞争的跑道上,面对体魄强健的西方列强,中国恰恰犹如一位“扶床乃起,倚壁而行”,“扪足叹嗟,愁眉掩泣”的缠足的弱女子。
——王子今
辛亥革命之前,外国人看中国,最令他们惊异不已的,是中国妇女缠足的风习。……
缠足,是在妇女发育期用长布条将双脚强行缠裹成纤小的弓形,久而久之,肌骨残折,双足畸变,不可复原。这种摧残妇女的反人道的陋俗是怎样产生的呢?清人袁枚《随园诗话》载录苏州“李姓女”《弓鞋》诗:“三寸弓鞋自古无,观音大士赤双趺,不知裹足从何起,起自人间贱丈夫。”……
缠足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贱丈夫”们对那种娇巧之态玩好欣赏的变态的心理需要。元人伊世珍在《琅环记》中说:“吾闻之圣人重女而使人不轻举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过闺阁之中,欲出则有帷车之载,是无事于足者也。”对于劳作及出行的妨碍是根本不予考虑的。缠着的小脚被委婉地称为“金莲”或“香莲”。
清人方绚曾著书描述这种“艺术”,他把小脚分为五类,十八种,认为小脚要做到既小巧又美观应当具备三个条件:肥、软、秀。“肥乃腴润,软斯柔媚,秀方都雅。”正如林语堂以讽刺笔调所指出的:“缠足实在是中国人感官想象力最精致的创作。”
唐 张暄《捣练图》(局部)
缠足真是人类自我折磨的突出一例。一个民族的几乎一半的人口因为人为的原因而致残,以致交通交往能力受到严重限制,这实在是人类历史上一幕反文明的悲剧!
在脚上做文章,以求得男人的欣赏和女人的自悦,在中国史上是由来已久的。……
《辍耕录》说,缠足之风盛行于元代,“盖所以示别于胡人也”。缠足以别华夷,其实不过说明农业民族与骑马民族相较之下交通的不发达。而事实上,北方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之后,也很快被这种民俗所淹没。根据《茶香室丛抄》的记载,当时“虏中国饰”,有所谓“瘦金莲方”,“是金人妇女亦缠足矣”。
缠足这种邪恶怪诞的习俗,在清代就受到袁枚、俞正燮等开明学者的批判。清代颇多有识之士痛切地指出这种陋习的丑恶。太平天国曾经明令禁止缠足。1898年8月,在变法维新的高潮之中,近代中国颇具胆识的启蒙思想家康有为曾经专折奏请“禁妇女裹足”。他指出:
夫刖足者,为古肉刑之一。……女子何罪,而自童幼加以刖刑,终身痛楚,一成不变,此真万国所无。……乳哺甫离,髫发未燥,筋肉未长,骨节未坚,而横絷弱足,严与裹缠。三尺之布,七尺之带,屈指使行,拗骨使折,拳挛蹜蹜,跼地蹐天,童女苦之,旦旦啼哭。或加药水,旦夕熏然,窄袜小鞋,夜宿不解,务令屈而不伸,纤而不壮,扶床乃起,倚壁而行。
唐 张暄《捣练图》(局部)
劳动妇女“日事征行,皆扪足叹嗟,愁眉掩泣,或因登梯而坠命,或因楚病而伤生”。康有为在广东创设“不缠足会”时,还曾经指出:“中国裹足之风千年矣,折骨伤筋,害人生理,谬俗流传,固闭已甚!”“固闭”二字,揭示了这种“万国所无”的缠足弊风所体现的文化劣根性。作为这种“上锁的脚”的精神背景的“固闭”的心,是中国近代化进程的巨大障碍。严复在《原强修订稿》中就曾经指出,如果缠足之事不加以纠变,“则变法者皆空言而已”。
在19世纪国际竞争的跑道上,面对体魄强健的西方列强,中国恰恰犹如一位“扶床乃起,倚壁而行”,“扪足叹嗟,愁眉掩泣”的缠足的弱女子。
以上文字摘自第八章“缠足的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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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交通文化研究》
作者:王子今
出版社:天津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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