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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艾琪儿妇产医院有限公司未取得产前诊断(产前筛查)项目许可,于2025年7月3日至8月10日期间,擅自为多人实施了“NT”超声产前筛查,违法所得共计880元。违反了《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对其警告并罚款1万元。
◆来源:信用中国(江苏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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