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戴头盔、安全有保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期东营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电动车交通安全整治大兵团会战

着力解决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低

闯红灯、逆行、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

“五类重点违法”突出问题

现对一批未佩戴安全头盔者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01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违法人员:杜某某

查获时间:11月5日

查获地点:东四路与大渡河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2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违法人员:廖某某

查获时间:11月5日

查获地点:东四路与大渡河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3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违法人员:刘某某

查获时间:11月5日

查获地点:东四路与大渡河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4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违法人员:魏某某

查获时间:11月5日

查获地点:东四路与大渡河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5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违法人员:徐某某

查获时间:11月6日

查获地点:沂州路与浏阳河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6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违法人员:闫某某

查获时间:11月6日

查获地点:沂州路与浏阳河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7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违法人员:冯某某

查获时间:11月6日

查获地点:东二路与府前大街路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8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违法人员:李某某

查获时间:11月6日

查获地点:东三路与大渡河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9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违法人员:权某某

查获时间:11月6日

查获地点:东三路与大渡河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10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违法人员:王某某

查获时间:11月6日

查获地点:东三路与大渡河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11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违法人员:黄某某

查获时间:11月6日

查获地点:泸州路与黄河辅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12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违法人员:孙某某

查获时间:11月6日

查获地点:泸州路与黄河辅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13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违法人员:张某某

查获时间:11月6日

查获地点:泸州路与黄河辅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戴还是不戴

这是一个毋庸置疑的问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结构简单,无遮无挡,安全防护性能低,安全头盔是骑乘者的一道防线,能在最危险的时刻救人一命。骑乘戴头盔,安全不吃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戴头盔

在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死亡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若骑乘者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

不闯灯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下车推行、走斑马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不逆行

逆向行驶是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判断,造成交通秩序混乱,而且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甚至造成骑行人员严重伤亡。

东营交警提醒

头盔是个宝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不做无盔“骑”士

争当安全“驶”者

来源丨开发区大队

编辑丨朱金旭

审核丨范晓辉 陈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