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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告

第一号

(2025年11月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黄飞同志申请辞去兴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接受黄飞同志辞去兴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兴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现予公告

兴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1月7日

第二号

(2025年11月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杨振东、李锋两名同志申请辞去兴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接受杨振东、李锋两位同志辞去兴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其代表资格终止,并报兴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截至目前,兴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06名。

现予公告

兴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1月7日

第三号

兴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1月7日通过:

免去:

郝栋同志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冯茂英同志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席丽娜同志兴和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平同志兴和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奋勇同志兴和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左晓文同志兴和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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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

冯茂英同志为兴和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胡静同志为兴和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易火根同志为兴和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李利亚同志为兴和县监察委员会委员;张贤同志为兴和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兴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1月7日

编辑 | 集宁佰事通

‍ 来源 | 活力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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