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根据辽宁证监局发布的公告,沈阳奥拓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陈平因信息披露不规范问题收到警示函。
具体而言,沈阳奥拓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中期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27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同时,陈平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该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11月10日,根据辽宁证监局发布的公告,沈阳奥拓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陈平因信息披露不规范问题收到警示函。
具体而言,沈阳奥拓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中期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27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同时,陈平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该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00:10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