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全省检察长座谈会在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分院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要求,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工作,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福建检察实践。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即将进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紧扣检察职能、福建实际做好结合文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要求,要落实维护安全稳定责任,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各类犯罪、防范化解风险,筑牢国家安全“东南屏障”。要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做实对各类市场主体的依法平等保护,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治理,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办好检察为民实事。要把握特殊区位优势,紧扣美丽中国先行示范省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等部署,加强检察履职,服务福建特色改革发展。
会议指出,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以审判为中心,构建完善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加强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规范化建设,强化对强制措施的监督。要加大诉讼监督力度,提升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质效,维护执法司法公正。要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优化办案结构、注重办案质量,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要优化检察管理,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走内涵式发展的路子,促进高质效办案。要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检,锻造高素质过硬队伍。
会议要求,全年工作进入攻坚收尾阶段,要对照目标、查漏补缺、加大力度,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要深入思考研究未来五年全省检察工作新思路、新举措,助推“十五五”良好开局。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施忠华主持并作会议总结。各设区市检察院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检察长围绕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立足本地检察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
省检察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厅级干部,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检察长,驻省院纪检监察组和各内设机构、省检察官学院、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福州军事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应邀参会。
来源:福建检察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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