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黄金价格持续上涨

金饰品价格也随之走高

不少市民选择购入黄金进行投资

其中不少人

选择购买“一口价”黄金饰品

近期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佛山消委会

收到多起关于“一口价”黄金饰品

相关消费投诉

据投诉人反映,部分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涉嫌存在隐瞒克重、虚标价格、混淆计价方式等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一、购买环节

01

认清产品差异,明确自身需求

典型案例:消费者黄女士购买“一口价”金戒指时,店员以“买后才能称重”为由拒绝现场告知克重。最终黄女士以2500元买了这款黄金戒指,事后称重仅1.39克,折算单价高达1798元/克,远超当日约950元/克的金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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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前应明确自身需求:若注重保值,建议优先选择“按克计价”产品;若追求款式精美,需充分接受“一口价”饰品的高溢价(含工艺费、品牌溢价)。购买前务必问清计价方式、克重纯度、换购规则、加工费用等重要信息,可申请现场称重,若商家拒绝告知或刻意回避称重,应谨慎下单。

02

细查饰品标签,确认明码标价

典型案例:某金店将克重信息隐藏于吊牌内侧,消费者难以察觉,询问时店员以“该饰品不按重量计价”为由避而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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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仔细查验饰品标签,确认是否清晰标注克重、纯度、计价单位等关键信息,若信息缺失需提高警惕。可要求商家在发票或质保单上注明克重、单价、工艺费等明细,避免仅凭口头承诺交易。

二、交易环节

01

警惕销售话术,防范“换购陷阱”

典型案例:李女士以9000元购买“一口价”金镯,换购时发现饰品仅重7克(购买时误以为可换12克),且商家设置多重换购限制。

消费提示:切勿轻信“保值增值”“工费全免”“换购无门槛”等口头承诺,务必详细了解换购、回收政策。重点核实“一口价”黄金的折价标准、能否换购“按克计价”商品,换购时是按标价折算还是按克重折算,以及是否存在折旧费、损耗费等额外费用。需注意,部分商家要求“一口价”黄金换购新商品价格需高于原价的30%,可能导致资产缩水。

02

书面确认规则,留存完整凭证

消费提示:交易时要求商家将克重、换购政策、退换货条款等核心承诺书面化,妥善保存饰品标签、发票、聊天记录、宣传资料等凭证。必要时可对销售沟通过程录音或录像,若店员存在避谈克重、虚报重量等情况,相关记录可作为维权证据。

三、维权途径

若消费过程中发生纠纷,消费者可按以下步骤维护自身权益:

先行协商

发生纠纷后,第一时间与商家沟通,出示证据,明确具体诉求(如退货、差价补偿),争取协商解决。

申请调解

协商无果后,可向商家所在地的消委会申请调解,或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清晰说明商家名称、纠纷问题(如“未告知克重”“价格虚高”)并提供完整凭证,请求部门介入调解。

仲裁处理

若消费合同约定仲裁条款,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裁决。

提起诉讼

当调解无法解决时,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四、对经营者的规范要求

01

明码标价,信息透明

“一口价”黄金价签需清晰标示品名、规格、计价单位、总价,同时明确标注克重、金价、工费等构成明细,不得使用“工艺特殊”“保值升值”等模糊表述误导消费者。

02

主动告知,保障权益

建议将“一口价”黄金与“按克计价”黄金分开展示,避免混淆。主动向消费者详细说明二者核心区别,包括计价方式、工费占比、换购规则等关键信息。

03

健全售后,化解纠纷

建议健全售后服务体系,明确质量问题退换货标准、维修服务细则,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积极化解消费纠纷,保障消费者售后权益。

消费者购买黄金饰品时

应牢记

先问克重、再核单价、留存凭证”的

核心原则

一旦权益受损

及时通过协商、投诉、诉讼等渠道

依法维权

各黄金饰品经营单位及相关经营者:

为进一步维护我市黄金饰品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现就规范我市黄金饰品销售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计量管理法规,确保交易公平

(一)用于贸易结算的称重计量器具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管理范围,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按规定登记造册、实施备案、申请周期检定。

(二)黄金饰品称重偏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每件不超过100g的金饰品,应使用分度值不大于0.001g的计量器具,负偏差不得超出0.01g。

(三)严禁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严禁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伪造数据或利用计量器具进行欺诈。

二、依法履行明码标价义务,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一)经营者必须如实标示商品信息。“一口价”黄金饰品与“按克计价”黄金饰品应分区、分柜陈列,并以醒目方式明确标示计价方式,防止混淆。

(二)商品标牌及销售凭证应清晰、完整地载明饰品名称、材质、纯度、重量、价格、加工费等核心信息。“一口价”饰品不得隐瞒克重,其标牌不得对克重信息进行折叠、遮盖或使用微小字体。

(三)不得利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价格标示、价格促销手段诱骗交易;不得使用“投资保值”“免工费换款”等无依据或模糊的宣传用语。

三、全面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销售行为

(一)经营者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妥善保存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及进货凭证,确保商品来源可溯、质量合格。

(二)在销售过程中,特别是销售“一口价”黄金饰品时,应主动向消费者说明其定价机制、工艺特点及后续换购、回收等具体规则,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交易,更不得利用带包装、带标牌等方式,通过虚报饰品实际重量称重误导消费者。

(三)开展以旧换新等促销活动时,应在店堂醒目位置公示旧金折价标准、折旧费、加工费等具体规则,不得在交易过程中临时增设不合理条件。

四、强化市场监管,从严查处违法行为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于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隐瞒克重、虚标贵重金属纯度、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查处。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各经营单位及相关经营者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经营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放心、透明的消费环境。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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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吴自强‍‍‍‍

责编:马 涛‍

监审:黄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