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关于机动车牌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64号令)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对郭某良名下达到报废标准的7辆机动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及行驶证予以公告作废,具体公告作废内容详见附表。

相关利益人可通过西安交警订阅号进行查询,或通过车辆管理所对外服务电话029-85612820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1月10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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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交警订阅号

编辑:昱璇

责编:李 杉

审 核:若文

终审:赖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