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是全国消防宣传月,
昨天(11月9日),
《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正式实施。
小编发现,
基准中明确,
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
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
情节严重将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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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电鸡”车主,
今次真系冇讲笑,
罚款好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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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中
对乱停电动自行车的情况
明确了处罚内容。
在高层民用建筑的
公共门厅、疏散走道、
楼梯间、安全出口
停放电动自行车
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拒不改正的,
最高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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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消防救援局官网、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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