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是全国消防宣传月,

昨天(11月9日),

《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正式实施。

小编发现,

基准中明确,

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

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

情节严重将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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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电鸡”车主,

今次真系冇讲笑,

罚款好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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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中

对乱停电动自行车的情况

明确了处罚内容。

在高层民用建筑的

公共门厅、疏散走道、

楼梯间、安全出口

停放电动自行车

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拒不改正的,

最高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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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消防救援局官网、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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