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努力,利用业余时间(晚上、休息日),近期从各种网站上、各省自治区和各市及各县(区)图书馆、各省自治区和各市及各县(区)档案馆等查到了一九一0年代浙江省糖厘税照片资料,资料非常珍贵,非常难找,古董级资料。如图。

一、沿革

前清厘金时代,分别起验征收,光复后改办统捐。

二、税目

糖厘税率,向系单纯,并无各项名目。

三、征收机关及征收方法

前清时向分起验征收,光复后改办统捐或由商认或由经过第一局按率抽足,惟糖件均系洋货类,皆从新关完纳子口税,指销内地,故多于落地后,向承销征户征收内地捐,其捐银照捐率折半征收;本届全省糖捐,复由商人认定比额,就省会设立办事处,官督商办接月摊缴。 四、税率可分別言之 甲、红糖前清时每百斤向收起捐一角六分,加抽五成八分,验捐一角一分,加抽五成五分五厘,光復後照旧辦理。 乙、白糖前清时每百斤向收起捐二角二分,加抽五成一角一分,验捐一角五分,加抽五成七分五厘,光復後照旧办理。 丙、冰糖 前清时每百斤向收起捐三角,加抽五成一角九分,验捐二角,加抽五成一角,光复后照旧办理。

上述糖厘加成始于光绪二十二年加抽二成,继于光緒二十七年加抽三成,共计加抽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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