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浙江温州瑞安的一家汽修厂老板,真是被吓得够呛。

他说自己只是装修厂房的时候,把三个空机油桶临时放在门口,结果没想到,被执法队发现,当场说这是“危险废物露天堆放”,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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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姓彭,回忆当天的情况时还有点懵:

“我那天厂里在做地坪漆,没地方放,就先把那几个空桶挪到门口,想着干完就搬回去。”

可没想到,执法人员来了后,认定这是违规。

彭老板赶紧解释,说桶都是密封好的,里面一点油都没有,甚至还强调“封口要用专门工具才能打开”,不可能有污染。

他也立刻认错,说:“我马上搬进去,十分钟就能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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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执法人员根本不同意。

“他们直接说这就是危险废物,算违法。”

彭老板说自己不敢签认罚书,对方竟回了一句:“不签就是十万,签了五万。”

他整个人都傻了。

“我都承认错误了,也没造成污染,马上整改还不行?这处罚也太狠了吧。”

彭老板的汽修厂其实规模不大,利润更是微薄。

他说:“现在汽修生意差,一个月赚个几千块都难,还要发员工工资,这5万真是天价了。”

他希望相关部门能“依法也得讲理”,不要“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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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记者陪他一起去了瑞安市生态环保执法队

工作人员解释说: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沾过机油的桶算危险废物,不管是不是空的,只要有一点残留油渣,就必须按危废管理,露天堆放就是违规。

彭老板一听就更无奈了:“桶里就一点残渣也算?”

工作人员说:“是的,只要有一点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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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队表示,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堆放危险废物的罚款下限就是10万元,也就是说,法律上最轻也是10万起步。

不过温州当地的“柔性执法”细则里有说明,如果企业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可以减半处罚,也就是5万。

所以才会出现“签字5万、不签10万”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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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彭老板觉得,自己不是恶意违规,也立即整改了,是不是可以先教育警告,而不是立刻处罚?

执法人员则态度坚决:

“危险废物的事不能商量,只要露天放,就得罚。”

记者又联系上了执法队的郑队长,对方说案件还在调查中,罚款金额暂时没定下来

“我们还有三个月的时间调查,会根据实际整改情况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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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家也站出来说话了。

中国计量大学法学教授刘义认为,这种做法太机械:

“法律确实要执行,但也要考虑情节轻重。像这种临时摆放、没造成污染的,按行政处罚法,其实可以从轻、减轻,甚至免罚。”

刘教授还说,这类事情如果能依法又讲情理,不仅能解决问题,还能让人感受到执法的温度。

毕竟,有时候“讲理”比“讲严”更能服人心。

是否罚得太重、执法是否过于死板,这件事还没定论。

但不少网友都替这位老板鸣不平:

“要是真没污染,就该先教育后处罚。”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希望多一点人情味。”

是否要罚、罚多少,也许最终会有个结果。

但对很多小企业来说,这样的经历,真的够心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