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巧报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穿着、佩戴仿制警用制式服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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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夏某某与另外7名嫌疑人平日提供婚车服务,并非正式人民警察或警务辅助人员身份。为取得婚庆效果,私自在网上购买了仿制警用制式服装。其行为已违反《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构成穿着、佩带仿制警用制式服装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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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巧报派出所依法对夏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查扣仿制警用制式服装两套。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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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针对夏某某等8人驾驶摩托车违法驶入高架快速路的行为,交管支队快速路大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分别处以记1分,罚款150元。

来源: 人民日报

编辑/整理:钱伟 出品:随州派(随州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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