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发生了一起令人唏嘘的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刘女士与男友相恋两年,期间两人爱情的结晶——一个可爱的闺女诞生了。然而,他们并未领取结婚证,只是沉浸在这份甜蜜与幸福之中,共同憧憬着美好的未来。命运却在此时露出了残酷的一面。当刘女士再次怀孕6个月时,男友在跑车途中遭遇意外不幸去世。

男友的离去,让刘女士陷入了无尽的悲痛之中,但她腹中的孩子,又成为了她坚持下去的唯一希望。经过协商,男友意外去世获得了80万的赔偿和抚养费,这笔钱打进了公公的账户。刘女士认为,就算自己没有份额,但两个孩子应该拥有属于他们的那部分。毕竟,这是男友用生命换来的赔偿,是孩子们未来生活的保障。于是,她鼓起勇气向公婆索要这笔钱。

知道事情之后的公婆则表示:儿子去世前说钱要给孩子买房子,如果刘女士要来可以随时住,孩子我们也会一直帮忙抚养,如果刘女士要带孩子走的话我们没办法。

随后,刘女士便找了记者小莉,据小莉了解,当时赔偿时,因遗腹子未出世,抚养费包含老人和女儿的份额,老人曾希望刘女士把儿子户口签回男方,并邀请女方一起生活遭拒。刘女士想带走女儿生活,老人解释钱买了房子以后留给孩子。

随后小莉帮忙报道,席军旗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参与赔偿的分配,并且有权取得专属于自己的抚养费。但由于两个人未领取结婚证,不具有法律上的配偶身份,一般情况下无法参与赔偿款的分配。在未经被抚养人或其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私自拿出被抚养人的抚养费和遗产进行其他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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