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2日,法治日报融媒体编辑部发布一篇《30万打200头!“赏金猎人”用无人机捕杀野猪,法律怎么说?》的文章,文章主要是针对当下无人机捕猎的手段进行法治分析,以法说明“赏金猎人”猎捕需具备哪些资质?未取得许可使用无人机猎,违反哪些法律法规?组织方向公众悬赏猎捕野猪,法律如何定性?猎误伤他人或保护动物,组织方与猎者可能面临何种法律责任?

以下为文章原文:

小型无人机用于精准击杀野猪,大型无人机则将被射杀的野猪吊运出大山。

近日,陕西宝鸡一地采用无人机高科技手段打野猪事件,引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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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当地林业部门获悉,由于当地村民经常受野猪袭扰,农作物遭到大面积破坏,他们联合了专业公司采用无人机坠箭技术对野猪进行捕杀,均经过审批备案。

来自重庆的陈师傅是一名资深无人机操作手,他和同事应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林业部门邀请,专门前往当地农村捕杀野猪。陈师傅表示,宝鸡这次捕猎任务是10月底结束的,一共捕猎200头,每头补贴1500元。

在技术的加持下,相比传统的狩猎方式,无人机猎杀野猪效率大大提高,看似也更安全可控。不过,随之而来的也有不少隐忧。

曾有养殖场的马匹遭误杀,还有不法分子偷偷利用这些设备非法捕杀野生动物,而相关的狩猎工具在网上公开售卖,意味着这方面的监管还存在一定的缺位。那么,“赏金猎人”猎捕需具备哪些资质?未取得许可使用无人机猎捕,违反哪些法律法规?组织方向公众悬赏猎捕野猪,法律如何定性?猎捕误伤他人或保护动物,组织方与猎捕者可能面临何种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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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