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两条红线,守住中国农村的根与魂

——评中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最新方向

近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召开“三农”政策通气会。再次明确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划定两条最鲜明的红线:一是不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农房和农村宅基地,二是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这两条红线看似“限制”,实则是中国在城乡融合发展进程中,为保护农民权益、维护农村秩序、确保土地安全所划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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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城乡融合加速,不少城镇居民、企业资本以“养老”“返乡投资”或“生态休闲”为名,进入农村购买农房、流转宅基地,甚至新建别墅、农庄。部分地方出现了农地被占、生态被破坏、村民被挤压的现象。

这种“城市下乡式”的扩张,本质上是对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原则的侵蚀。如果不及时纠偏,农村土地将可能出现“资本圈地、农民失地”的风险,导致农村社会结构和发展秩序被打乱。

因此,中央明确重申两条红线,是在制度层面上为农村土地改革立界、为农民生计立柱。

宅基地制度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基石。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必须以“保障农民基本居住需求”为核心。红线的提出,强调了三个关键导向:

一是坚守农地农用。任何形式的“假入籍真购房”或“变相交易”,都将被严格禁止。

二是防止资本下乡侵占。城镇资本可以下乡投资,但必须依法合规进入农村产业领域,而非侵占农民生活空间。

三是维护社会公平秩序。农村土地既是农民的生存保障,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不能成为少数人的投资标的。

这既是对土地法律制度的严格执行,也是对“三农”政策公平正义原则的回归。

红线不是“拒绝发展”,而是为了让发展更有序、更安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在“保护农地属性”与“盘活闲置资源”之间寻找新的平衡。未来的改革方向应当聚焦三点:

一是盘活闲置宅基地,通过村集体统一经营、租赁或合作开发,推动农房资源向产业性利用转化;

二是探索新型城乡合作机制,让城乡居民共享乡村建设成果,而非直接参与土地交易;

三是推动法律与制度并轨,通过《土地管理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完善配套规则,使红线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城乡融合的“共建共享”,而不是“资本取代农民”的失衡发展。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事关亿万农民切身利益,也关乎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与社会稳定。守住两条红线,不仅是土地管理的底线,更是社会信任与制度公正的象征。

红线之下,是农民的安居权、集体的所有权、国家的治理权。红线之上,是对中国乡村未来的信心与尊重。

城乡融合的正确路径,绝不是让城市吞并农村,而是让农村在保护中焕发新生。守住农地红线,才能守住中国农村的根与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