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一女子在社交平台

晒出自己的交管平台处罚信息

图片显示

该女子一个月内

因驾车有接拨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

在崇川区崇川路园林路口

同一路段

被处罚5次

累计罚款250元、扣15分

在工农路青年路口西

被罚50元、记3分

合计总共被扣18分,罚款300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网友震惊

“你是屡教不改啊”

调侃该网友“吃一堑吃一堑吃一堑吃一堑”

网友回复“信息屏蔽了”

没及时关注交管平台信息

直呼“现在老实了”“长记性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有网友提问

非得手持吗?

“怎么不用蓝牙耳机?”

“这些罚款都够买多少个蓝牙了!”

当事人解释“不是打电话,是在看视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还有网友震惊

开车时不能手持电话

这不是常识吗?

怎么还一而再再而三的犯错

“手机那头到底有谁在啊”

对此,网友喊冤

“并不是行车过程中玩手机

“停车等灯的时候玩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更有网友分享自己的类似经历

“这题我也会”

“跟我有的一拼”

“这个我有发言权”

同一路口同样“撞破头”的

同样操作但罚款更高的

评论区可谓是惨的五花八门

错的是千奇百怪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热心网友提供了解决办法

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

参加“学法减分”

一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减免6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车都停了,为什么还算开车?

从法律角度来看

只要车辆未熄火

驾驶人仍在驾驶位上

就属于驾驶过程的持续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二条规定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

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

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在2022年4月1日施行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中

对交通违法记分做了调整

驾驶机动车

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

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从原先的一次记2分

调整为一次记3分,罚50元

争分夺秒,不该是信号灯前的冒险

每一次在红灯前的低头

攫取的是片刻闲暇

透支的却是整条道路的效率与安全

真正的效率 是全程的顺畅

最大的责任 是时刻的专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