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下属雅安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对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雅安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 “太平财险雅安中支”)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公开信息,太平财险雅安中支存在 “虚列宣传费套取费用” 的违法违规行为。针对该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雅安监管分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雅金监罚决字〔2025〕3 号,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 10 万元。
同时,丁奎丽在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雅安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期间,对公司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相关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雅安监管分局对丁奎丽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雅金监罚决字〔2025〕4 号,处罚内容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 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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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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