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厅关于严厉打击盗采盗挖矿产资源犯罪的部署安排,在前期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持续引深打击整治矿产资源领域突出乱象,现就公开征集盗采盗挖矿产资源犯罪线索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无证开采、以探代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犯罪线索;

2.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以各类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等犯罪线索;

3.矿山采矿许可证已过期仍进行非法采矿活动的犯罪线索;

4.持证矿山越层越界开采或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的犯罪线索;

5.利用洗煤厂、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秘密进行盗采矿产资源的犯罪线索;

6.利用关闭矿井、废弃矿井等盗采矿产资源犯罪线索;

7.在朔州市境内河道非法采砂犯罪线索;

8.其他涉嫌非法采矿的犯罪线索。

二、线索举报渠道

(一)信件举报

来信寄至朔州市朔城区安泰街17号朔州市公安局,信封背面注明“线索举报”等字样。

(二)电话举报

0349—110(24小时)

三、线索举报须知

(一)提倡实名举报,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二)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性别、住址等个人基本信息,以及被举报人犯罪行为的主要事实、证据等,以便调查核实。

(三)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事实,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朔州市公安局

2025年11月12日

小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