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工作要求,现将体格检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
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上午8:00。
地点: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乐山市市中区新村街69号)。
咨询电话:0833-6237578(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所有受检人员请在上午8:00前到达体检地点,8:00正式开展集合分组及检录相关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或未携带证件者,不能参加体格检查,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
二、确定体检人员原则及比例
(一)原则
体格检查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的排名先后,按照各招录单位的计划招录数制定体检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具体参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2、3)。凡未准时按要求参加体格检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按该岗位及报考单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比例
1、招录单位计划招录数0-5人(含)的,体检人选比例为1:3;
2、招录单位计划招录数6-10人(含)的,体检人选比例为1:2;
3、招录单位计划招录数10人以上的,体检人选比例为1:1.5。
4、待补录体检人员在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后等候电话通知,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
三、携带个人材料
所有参加现场体格检查的受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体检标准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消防文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务必带齐相关审查材料,以便顺利完成体检前身份验证。体检期间,按照分组轮流交替进行,请务必遵守现场秩序,凡有人员伪造身份材料、代替受检人员参加身份验证的,一经发现直接取消体检资格,并不再参加后续招录考核。
(二)体检前,考生须如实填写《既往病史承诺书、既往病史排查表》(详见附件4)并签字扼手印。
(三)所有受检人员,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和引导,且严禁携带违禁品、易燃易爆品等进入体检现场;凡受检人员不服从管理人员正常工作安排管理、擅自离开本组体检队伍的,一经发现,直接取消体检资格,并不再参加后续招录考核。
(四)体检时实行相对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非受检人员不得入内,受检人员排队保持合理间距不得大声喧哗,听从现场引导员和导诊人员安排。
(五)体检温馨提示:1、检查前三天,应保持清淡饮食,勿饮酒,避免激烈运动。2、体检前一日晚餐应尽可能吃清淡食物,请勿饮酒。晚上九点以后请勿进食任何食物和饮料,但可喝适量的水。建议在体检前一天不吃水果(尤其是葡萄、维生素C含片)。3、检查当天早晨,应禁食、水、勿食口香糖,空腹来中心检查。4、因生化、上腹部B超等项检查需要,您应在受检前禁食约8-12小时。做泌尿及生殖器系统B超检查时(即肾、输尿管、膀胱、前列腺、子宫及其附件)则须憋尿,使膀胱充盈后才能进行。5、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病等慢性病患者,请将平时服用的药携带备用。服药体检者请勿停药,并将服药情况记录在体检册上或告知体检医生。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六、体格检查及相关要求
(一)所有受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下的体检机构结论为准,体检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结果涉及个人隐私,在通知公告中,只公告体检“合格”或“不合格”,不注明“不合格”原因,对于不合格原因,市消防救援支队严格按照医院检查结果告知受检人员本人,不另行对体检结果进行专业医学水准的解释。
(二)体格检查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三)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招录工作组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申请复查人员必须向市消防救援支队递交个人复检申请书,递交时间和地点结合体格检查情况另行通知,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附件1: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人员名单(消防文员)
附件2: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人员名单(驾驶员)
附件3: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人员名单(专职队员)
附件4:既往病史承诺书、既往病史排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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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队务督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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