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搜药)
一地库存未赋码药品清理时限,延期到年底了。
01
北京率先延期,为企业减压纾困
2025年11月4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延长药品经营环节在库未赋码药品清理工作时限的通知》,这一政策调整引发业界广泛关注。
《通知》明确指出,考虑到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历史库存未赋码药品数量较大,仓促清理可能增加企业成本,并影响药品供应稳定性。为平衡清理效率与风险防控,经研究决定:将未赋码药品清理工作时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这一政策调整的背景是今年5月北京市药监局印发的《北京市药品经营环节全品种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该方案原定自2025年11月1日起,除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院内制剂、必须拆零发放的药品及零散注射针剂等暂未纳入赋码范围的药品外,其他未赋码药品原则上不得进入本市药品经营环节。
此次《通知》的发布,相当于为企业争取了两个月的缓冲期。
《通知》同时要求,相关企业合理利用缓冲期,加快推进在库未赋码药品清理工作,确保清理过程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杜绝因操作疏漏或清理不彻底导致的药品质量安全风险。
02
全国政策呈现差异化格局
2025年3月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要求推进药品全品种全过程信息化追溯工作。各地积极推进落实,但是市面上未赋码库存产品该如何处理,各地在具体执行层面呈现出明显的差异化特征。
一些地区设定了强制清理库存未赋码药品的时限。如天津市要求2025年10月底完成未赋码药品的清理工作。自2025年11月1日起,除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院内制剂、必须拆零发放的药品以及零散注射针剂等暂无赋码要求的药品以外,其他未赋码的药品原则上不得进入药品经营环节。
北京延迟了未赋码药品清理时限,要求12月31日完成未赋码药品清理工作。
黑龙江省要求药品经营企业稳妥做好历史库存未赋追溯码的各类药品的清理工作,清理工作原则上于2025年12月底完成。药品零售企业方面,对店内所有药品进行排查,建立未赋码药品专项台账,重点核查无20位数字追溯码的药品来源及渠道,对历史库存未赋码药品,需协调供货单位完成追溯码补录。
山东省对未赋码药品的处理要求较为宽松,仅要求2025年7月1日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销售环节原则上需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不过中药饮片等特殊药品除外。对于此前已采购的无追溯码药品,需列入“无码库”管理才能进行医保结算和支付。
药品追溯码制度的全面推进,将对医药行业产生深远影响。从短期看,政策执行差异可能会带来一定的市场波动;但从长期看,统一的药品追溯体系将有助于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
各地政策的差异化执行,反映了监管部门在推进政策落地过程中的务实态度。既坚持了药品安全监管的底线,又充分考虑到了企业的实际困难,体现了精准施策的监管智慧。
随着2025年底临近,预计将有更多地区完成未赋码药品的清理工作,全国统一的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将基本建成。这将为药品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也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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