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ST围海(002586)11月14日披露诉讼进展公告,公司收到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淠河总干渠(九里沟-青龙堰)东部新城段水利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合同纠纷的一审重审判决。法院确认项目合同于2023年10月20日终止,判令六安市水利局向项目公司支付回购款1.55亿元。因判决书尚未正式生效,公司暂无法判断对当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公告显示,该PPP项目始于2017年11月,ST围海作为联合体牵头方,与龙元建设、宁波花木共同中标,并于2018年1月设立项目公司六安河海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六安河海”),其中ST围海持股80%,为控股股东。后因合同履行纠纷,公司及六安河海等方向法院提起诉讼。

回溯案件历程,2024年1月,六安中院曾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2024]皖15民初7号),判令六安市水利局支付回购款1.50亿元;但2024年12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该判决,要求六安中院重审。

根据最新重审判决([2025]皖15民初30号),法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确认《淠河总干渠(九里沟-青龙堰)东部新城段水利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合同》(含补充协议)于2023年10月20日终止;六安市水利局需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六安河海回购款155,375,393.81元(约1.55亿元);同时驳回原被告双方的其他诉讼请求。

*ST围海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由于本次判决尚未生效,公司暂无法判断对当期及期后损益的具体影响,后续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时间节点 事件进展 2017年11月 公司牵头联合体中标淠河总干渠PPP项目 2018年1月 设立项目公司六安河海,公司持股80% 2024年1月 六安中院一审判决:水利局支付回购款1.50亿元([2024]皖15民初7号) 2024年12月 安徽省高院撤销原一审判决,发回六安中院重审 2025年11月 六安中院重审判决:确认合同终止,水利局支付回购款1.55亿元([2025]皖15民初30号)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