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多年,竟然一直在养前妻?!”

广西某地,一女子丈夫意外去世后,整理遗物时意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丈夫竟然多年来一直偷偷给前妻转账,累计金额高达36万元

更让她愤怒的是,这些钱都是以“爱”的名义转的,备注写着“想你了”“照顾好自己”等亲密话语。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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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案发当天,刘女士还沉浸在失去丈夫的巨大痛苦中,强忍着悲伤整理丈夫王先生的遗物。

当她打开丈夫的手机想要取消一些订阅服务时,瞬间被眼前的转账记录惊呆了!

手机银行显示,从2018年到2023年,丈夫几乎每个月都会给一个叫“小雅”的人转账,少则2000元,多则8000元。

她顿时感觉脑子有点转不过来:“这个小雅是谁?为什么老公要给她这么多钱?!”

更让她心寒的是转账备注——

“想你了,买件漂亮衣服”

“天冷了,照顾好自己”

“这个月生活费,我爱你”

看到这些亲密话语,刘女士瞬间瞪大眼睛,手都在发抖!

她当即翻查了更多聊天记录,发现这个“小雅”竟然就是丈夫的前妻!

“用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养前妻?这真的不是在背叛婚姻吗?!”

刘女士越想越愤怒,立刻联系了丈夫的前妻杨女士。

电话里,杨女士的态度让刘女士更加气愤:

“老王给我的钱是他自愿的,我们之间还有感情,这跟你没关系!”

“什么?!你们都离婚了,还敢说有感情?!”

刘女士彻底崩溃了,她发现这5年来,丈夫累计给前妻转账36万元,这些钱本该用于家庭开支和孩子教育。

而她自己却一直精打细算过日子,甚至为了省钱连化妆品都舍不得买!

“我辛辛苦苦持家,他却在外面当冤大头!这个钱必须要回来!”

刘女士当即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要求杨女士返还这36万元

这件事一出,网友炸了:

“这是什么神仙操作?离婚了还要养前妻?”

“现任妻子太惨了,自己省吃俭用,老公却在外面撒钱!”

“这前妻也太不要脸了,明知道人家有现任还收钱!”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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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案例分析

本案核心争议:丈夫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前妻,现任妻子能否要求返还?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同时也规定:“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

本案中,王先生的行为明显超出了日常生活需要的范畴。36万元的巨额转账,且持续多年,这绝不是普通的“帮助”行为,而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严重侵害。

那么,杨女士作为受赠人,是否构成不当得利呢?

根据《民法典》规定:“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返还不当利益。”

律师这么看:

杨女士明知王先生已婚,仍然长期接受大额转账,且转账备注充满暧昧色彩,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基本的道德底线,更构成了法律上的不当得利。

从证据角度看,银行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都是有力证据,足以证明杨女士确实收受了这些款项。

从法理角度看,王先生作为已婚人士,无权擅自处分如此大额的夫妻共同财产用于赠与他人,尤其是前妻这种特殊身份的人。

最终双方协商:杨女士同意分期返还30万元,剩余6万元因已用于其个人必要开支,由双方各承担一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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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深刻教训

36万的“爱情债”,谁来为背叛买单?

损人利己要承责本是天经地义,但谁会想到结婚多年,丈夫却一直在“养”前妻?

这个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夫妻财产透明度至关重要。许多夫妻对彼此的财务状况缺乏了解,给了另一半“暗箱操作”的空间。建议夫妻间应当建立定期的财务沟通机制,重大支出必须协商。

前任关系的边界必须清晰。离婚后保持适度联系可以理解,但长期大额经济往来就是越界行为。这不仅伤害现任配偶,也可能触犯法律。

再次,道德底线不可突破。明知他人已婚还接受大额转账,这种行为不仅在道德上受谴责,在法律上也要承担返还责任。

维权意识要增强。发现配偶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要勇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让背叛者逍遥法外。

有网友热议:“这种前妻也太不要脸了,明知道人家结婚了还收钱,简直就是小三行为!”

也有网友表示:“这个丈夫更过分,结婚了还念念不忘前妻,这是对现任最大的不公!”

对于此案您怎么看?欢迎您留言谈谈。

声明:本文内容基于真实案件改编,当事人姓名及相关信息均已进行匿名化或虚构化处理,旨在保护个人隐私。文章仅以案例形式为大众提供法律知识普及,不构成任何法律建议或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