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深圳金融监管局11月13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对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起因是该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存在贷前调查不尽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不到位、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的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公示内容,此次行政处罚中,对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罚款 330 万元;对李泽锐、余彦森给予警告处罚;对江琴、黄斌、杨泓峤、庄志明、张晓东、赵卫华分别给予警告并罚款 5 万元的处罚;对王靖给予警告并罚款 6 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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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