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多起

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现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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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桂*

违法地点:新334省道136公里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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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谭*伟

违法地点:兴南路-东润路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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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戴*

违法地点:国庆路-润泰路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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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齐*霞

违法地点:城黄线232路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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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毛*义

违法地点:355省道元丰路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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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刘*红

违法地点:大庆路—羌溪路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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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芦*云

违法地点:新334省道149公里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人

正确骑行电动车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骑行或乘坐电动自行车需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以保护头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佩戴安全头盔时,最后一步一定要把安全扣扣紧,并调整到适合的角度,才是正确的佩戴方式。

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路线不熟、节省时间,在机动车道行驶甚至逆行,这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易与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机动车发生正面碰撞事故,且一旦发生事故,由于非机动车的保护性差,电动自行车的驾乘人员更易受到伤害。

遵守道路信号灯指示

骑行电动自行车横过道路时,应先进入安全岛或等候区,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生命只有一次,人生不会重来

自觉戴好头盔,遵守交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