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物品

非法运输过程中

安全措施缺失

如果发生挤压、碰撞

极易引起爆炸和火灾事故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10月28日

肥东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民警

查获一辆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面包车

抓获违法行为人李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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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上午10时左右

民警在肥东县魏武路附近

开展巡查时

发现一辆面包车形迹可疑

随即依法将车辆截停

进行盘查

打开车门后发现

小小的面包车内

居然整齐码放着60多箱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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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李某某因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

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运输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运输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合肥警方 新城派出所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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