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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根据深圳金融监管局官网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因“贷前调查不尽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不到位、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被罚款330万元,相关责任人李泽锐、余彦森被警告,江琴、黄斌、杨泓峤、庄志明、张晓东、赵卫华被分别警告并罚款5万元,王靖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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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贷前调查尽职情况是监管近年来的重点关注方向之一。不久前的11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达州监管分局公开了一项行政处罚,达州农村商业银行开江支行因按揭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被罚款40万元。同时,相关责任人李静、黄孝弟因按揭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被分别警告并罚款6.5万元和7万元。上个月,农业银行福州长乐支行也因部分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福建金融监管局合计处以95万元罚款。

采写:南都·湾财社 研究员 袁泽睿 记者 卢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