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五台山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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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各经营主体:

为彻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违法失信的“僵尸企业”,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对景区范围内连续两年及两年以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通告如下:

一、责令对象

凡在五台山风景区登记注册,因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等原因,已连续两年及两年以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至今未申请移出并恢复为正常记载状态,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经营主体。

二、期限与要求

上述经营主体务必于2025年11月30日前,前往五台山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相关注销或者信用修复手续。

三、逾期不办的严重后果

通告期限截止后,仍未申请信用修复或办理相关手续的经营主体,本局将依法启动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程序。

特此通告

附件连续两年及两年以上列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名单.xlsx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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