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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入职3个月的小王,9月加入一家家电公司,11月底就在工作中意外受伤。看着自己还在试用期的身份,小王心里满是忐忑:试用期员工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答案很明确:当然可以!

• 劳动关系从“用工之日”起正式建立,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法定组成部分,不会因为还在试用期就否定劳动关系。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哪怕处于试用期,也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依法享有完整的工伤待遇

• 若公司已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相关待遇会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公司按法律规定共同支付,无需个人额外承担。

那如果公司没给缴纳工伤保险费,该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全国统一的工伤保险相关规定:

• 公司未参保或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全部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全额支付。

• 后续公司补缴了应缴的工伤保险费及滞纳金后,新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等多项费用,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试用期绝不是权益“空白期”,不管在哪个城市、哪个行业,职场新人遇到工伤都不用慌,及时保留就医记录、工作受伤相关证据,依法向公司主张权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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