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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构建和谐的交通环境,永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持续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本次对11月逾期未检验车辆、中风险运输企业和酒驾案例等进行重点曝光,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结合自身实际,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

逾期未检验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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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风险运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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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案例:

案例一:2025年11月6日12时41分,永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埠前镇心田村路段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查获龙某涉嫌饮酒后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4mg/100ml。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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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2025年11月6日13时01分,永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埠前镇心田村路段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查获胡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55mg/100ml。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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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警示曝光的目的是充分发挥宣传的教育作用、曝光的警示作用、舆论的倒逼作用,不断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永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持续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震慑效应,目的是遏制交通违法乱象,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来源:永新交管大队、永新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