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经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市环境气象中心和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联合会商,预计自2025年11月16日起,我市大气扩散条件陆续好转,污染逐步清除。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2025年11月16日1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
邢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16日
邢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经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市环境气象中心和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联合会商,预计自2025年11月16日起,我市大气扩散条件陆续好转,污染逐步清除。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2025年11月16日1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
邢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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