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闽银罚决字〔2025〕20号、21号)显示,因违反预付卡管理规定的行为;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对福建省瑞特商业支付有限公司警告、通报批评,并处罚款9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1409.99元。

魏某玉(时任福建省瑞特支付有限公司反洗钱小组副组长)对福建省瑞特商业支付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处罚款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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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台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