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社会和谐起来,要让社会公德提升起来,

要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社会主流常态,

就需要良好的社会治理,需要良法支撑道德,

要让好人走遍天下都不怕,让坏人寸步难行。

然而,你看2025年11月15日极目新闻的消息,

甘肃庆城县某男向碗里丢异物“碰瓷”餐厅,

提出索赔等诉求;老板说“可以免单处理”。

店方幸亏有监控;此举后来被餐厅老板识破,

老板把视频发上了网络。网友提醒店方报警。

老板报警后,却收到警方通知要求视频下架。

大概涉事男子看到了这网传视频,先报警了。

老板不敢违逆警方,只好把碰瓷视频下了架。

涉事男凭什么报警?警方凭什么要求视频下架?

新闻没有说。我想应当是公民肖像权问题吧。

被碰瓷餐厅老板报警一事怎么说了呢?

派出所值班人员表示,警情已转该所,

其他情况不便透露,可咨询县公安局。

记者致电庆城县公安局多个公开电话,无人接听。

记者尝试联系涉事男子未果。

关于公民肖像权的保护问题。

我的感觉,良好的法律,要让坏人寸步难行。

请问:

做坏事的人,有权利不让别人知道他的“坏事”吗?

如果做坏事的人,总是有权利掩盖、埋没其恶行,

如何让坏人坏人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如果坏人坏事安然无恙地能够逍遥天下,

遵纪守法的良民又怎么能够安然无恙地走遍天下?

关于公民肖像权,并非无限无边际的。请注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四)、(五)之规定,

“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餐厅老板公开被碰瓷讹诈的视频,

既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保护公共利益,

维护公共道德,提醒大家注意防止被碰瓷讹诈。

当然,把视频中碰瓷讹诈男的面部打码一下,

再发上网络,可以更难被找茬、更能站稳自己的脚跟。

总之我有个感觉,

如果坏人坏事总是不得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那么

如何让坏人坏事忌惮而收敛?

如何持续提高社会公德水平?

如何保障社会和谐、诚信?

如何让好人一生平安?

如何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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