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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启动全国检察机关第五季“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活动。活动以报送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的视频等方式,展现检察机关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生动实践。

安徽检察新媒体特开设“办案故事第五季”专栏,陆续展播全省各地检察机关办案故事。今日播出第十期,讲述芜湖市弋江区检察院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暴力侵犯企业合法权益案。

办案检察官: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吴仁军

讲述人: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 谢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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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简介

2021年10月至2023年4月,被告人李某某与其妻子刘某甲通过网络从电商企业购买食品,然后在食品内放置虫子、塑料、头发等异物,并重新密封,伪造食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假象,找商家索赔,并以在网络曝光、投诉等方式要挟电商。被告人李某某、刘某甲先后向17家电商企业敲诈勒索206次,涉案金额共计17万余元。

本案由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立案侦查。2023年10月,弋江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李某某、刘某甲提起公诉。同年12月,弋江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判处刘某甲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二被告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2023年以来,弋江区检察院先后办理了多起这样的“网络伤企”案件,并注意到此类虚假维权案件在消费领域尤其是电商食品行业多发、频发。为更好地打击和防范此类犯罪,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弋江区检察院通过汇聚芜湖市12315投诉数据和70家企业的索赔数据,研发出“消费领域虚假维权法律监督模型”,同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了相关行业的诉源治理。

往季回顾

第9507期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终审丨任小玲 二审 丨吴荧

供稿丨芜湖市检察院、弋江区检察院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