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杨铁林辞去秦皇岛市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决定接受杨铁林因年龄原因辞去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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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山海关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冯大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

经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表决,决定任命

冯大伟同志为区水务局局长;

李洪震同志为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冯大伟同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马宝祥同志区水务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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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

任免人员名单

任 命
曹敬东为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免 去

张全凯的秦皇岛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裴永新的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批准免去

耿洪涛的北戴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张 军的昌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04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李振堂等同志职务的任免通知

开发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经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李振堂同志任区审计局副局长(正科级),不再担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金戈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不再担任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李磊同志任区生态保护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区地方志编研中心主任职务;

高爽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刘海波同志任区水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田晶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陈福琦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董伟亚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不再担任西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孙悦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局长(主任),不再担任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占武同志任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张明霞同志任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智勇同志任西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达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范金硕同志任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庞倩同志任区生态保护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磊同志任区生态保护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静宇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综合执法调度中心)副大队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海超同志任区机关事务运行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会同志任区养老保险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虹同志任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建勇同志任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王启辉同志不再担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李静同志不再担任区养老保险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职务;

李海玉同志不再担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综合执法调度中心)副大队长(副主任)职务;

潘福岩同志不再担任区智慧城市运行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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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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