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此前在今年9月,欧盟委员会方面宣布因谷歌在广告技术行业滥用主导地位,扭曲竞争、违反反垄断规则,对其处以29.5亿欧元罚款,并强调不排除对其广告技术业务实施结构性拆分的可能性,但“首先希望听取并评估谷歌自身的提议”后。

当地时间11月14日,谷歌方面宣布将对欧盟这一裁决提出上诉,并透露已同步提交一项战略性合规整改方案,以回应监管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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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欧盟委员会对谷歌的这一审查始于2021年6月。在今年9月发布的相关公告中,欧盟委员会方面指出,在线广告是谷歌主要收入来源之一,其相关业务主要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谷歌在自己的网站和应用程序销售在线广告位,另一方面其为有意投放在线广告的广告主和销售在线广告位的第三方网站和应用程序“牵线搭桥”。然而至少从2014年起,谷歌滥用主导地位,通过损害竞争对手、广告主、第三方网站和应用程序的利益,来支持自己的在线广告业务,进而强化在这一领域的竞争优势。

对于欧盟委员会的这一处罚决定,谷歌方面明确表示,该裁决“未能反映出当今竞争激烈且快速发展的广告技术行业的现状”。

在日前与上诉文件同步提交的合规整改方案中,谷歌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即时产品调整举措。例如第三方网站和应用程序等使用谷歌广告管理器(Google Ad Manager)时,将可为不同竞价方设定差异化的底价(minimum price floors)。同时谷歌方面还承诺将“作出重大调整,以消除任何利益冲突疑虑”,包括提升其广告技术栈的“互操作性”(interoperability)。

对此谷歌方面表示,“我们的方案完全符合欧盟委员会的裁决要求,且无需进行破坏性拆分,否则将损害成千上万依赖谷歌工具拓展业务的欧洲出版商和广告主”。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因滥用搜索引擎市场支配地位,近日谷歌在德国的2起诉讼中被判罚5.73亿欧元。据了解,这两起诉讼分别由阿克塞尔・施普林格集团(Axel Springer SE)旗下比价平台Idealo,以及另一家比价平台Producto GmbH提起,同时这两起诉讼均源于欧盟此前对谷歌在搜索引擎市场滥用支配地位的执法决定。

具体而言,2017年欧盟委员会方面认定谷歌滥用其在搜索引擎市场的支配地位,为自有比价购物服务谋取不正当竞争优势,并对其处以24亿欧元罚款。而该裁决也引发了一批“后续诉讼”。

但由于谷歌对欧盟罚款决定提出上诉,相关民事索赔程序被搁置多年。直至2024年欧盟普通法院终审确认谷歌行为确实违反反垄断法规,这一判决使得欧洲各国的原告在提起民事赔偿时无需再独立证明其违法行为的存在,从而推动了多起索赔案件的进展。

据悉,Idealo原索赔33亿欧元,柏林地方法院最终裁定谷歌赔偿3.74亿欧元,并额外支付9100万欧元利息。Producto GmbH原索赔2.9亿欧元,法院最终裁定谷歌赔偿8970万欧元,并额外支付1770万欧元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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